一、申请签证指南
1.申请签证须知
•中国公民赴佛得角(Cabo Verde)需在佛驻华大使馆(北京)或驻澳门名誉领事馆申请办理旅游、商务或劳务签证;也可以在佛得角各国际机场办理落地签证,停留期为30天。落地签需交约25欧元手续费,但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者免费;
•正常的签证申请程序需要5-10个工作日;紧急签证需要1-2个工作日;
•签证必须在签发后120天内使用;
•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;
•旅游和劳务签证的受理和领取时间为周二和周四,商务签证不受此限制;
2.签证申请流程
•签证申请人确定赴佛得角目的和行程计划;
•登陆佛得角驻华使馆官方网站,浏览有关签证信息和申请流程,下载签证申请表及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;
•准备签证申请所需材料
•到佛得角使馆办理签证申请手续;
•等候签证申请审核或补充材料;
•领取签证后,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,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,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,如发现任何错误,应及时与佛得角驻华大使馆联系。
二、申请签证所需材料
1、旅游签证
•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护照和一张护照复印件;
•一张两寸彩色照片;
•签证申请表(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填写);
•往返机票订单;
•资金证明(比如银行出具的工资对账单、存折等);
•还可能需要出具其他材料,如: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给使馆的信,信上注明同意申请人请假去旅游,申请人何时开始在单位就职以及职位和薪水,并提供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。
2、商务签证
•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护照和一张护照复印件;
•一张两寸彩色照片;
•签证申请表(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填写);
•佛方生意伙伴邀请函的原件;
•佛方生意伙伴营业执照的复印件;
•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给使馆的信,信上注明这次商务旅行的大致计划及申请人在单位的职务,并需提供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;
•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有年检章);
3、劳务签证
•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护照和一张护照复印件;
•一张两寸彩色照片;
•签证申请表(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填写);
•佛方移民局给申请者的邀请函原件;
•所在公司或雇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•劳务合同复印件;
•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。
三、签证信息
佛方通常签发4个月有效,允许停留30天的一次入境签证。
四、使馆信息
馆址:北京市塔园外交公寓5-1-71。
电话:010-65327547。
传真:010-65327546。
网址:http://cvembassy.com
邮件:ecvb@163bj.com
开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佛得角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、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》于2015年7月11日生效。协定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、公务护照的公民和佛得角共和国持有效的佛得角共和国外交、公务护照的公民,在缔约另一方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,停留不超过30天,免办签证。佛得角各口岸按照国际标准对入、出境人员进行检验、检查,无特殊要求。